重庆明起施行教育督导条例最新消息

政策改革2018-09-29李天扬老师

上周五,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明日正式施行。条例有何创新之处?督学监管哪些范围?学生和家长怎样向督学反映问题?下面为你详细报道。

为何设置专职督学?

构建管、办、评分离的教育新机制

《条例》第八条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履行职责。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周旭:这就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督导职能,打破了教育行政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方式,构建管、办、评分离的教育新机制。另外,以前区县的督学少,一个区县就一两个,以兼职居多,条例还规定“按照一名督学负责三至五所学校的原则,指派督学”,明确督学数量,解决了教育督导人员配备不足问题。

督学如何监督学校?

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还可形成报告

《条例》明确了督导机构和督学的法律责任,理清了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并规定督导报告将作为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免,也可以征求教育督导机构的意见。

巴南区专职督学钟嘉严表示,如果督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民办幼儿园出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民办幼儿园拒不执行的,督学可以形成报告,对该幼儿园进行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给该幼儿园降等级,取消普惠园政策补助等。

如何向督学反映问题?

督学的电话公布在学校显著位置,直接去找

《条例》规定,督学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将公布在责任区内学校的显著位置。督学除了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还接受学生和家长针对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乱收费、教学质量等问题的投诉。

一般流程是:督学接受学生投诉→对学校进行走访并现场办公→对问题形成报告→向有关部门或上级报告。

市教委专职督学张荣表示,被督导单位应当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在整改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告督导。如果不整改,督导机构可以反复进行核查,直至整改为止。

谁来监管督学?

由教育督导机构进行考核,不合格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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