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国企混改出台的29条意见

政策改革2018-09-25李一老师

9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就混改提出29条意见。备受关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认为是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中国经济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华西都市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有五大要点: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建立依法合规的操作规则。

根据意见,国企改革将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四大原则

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明确了四大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2、完善制度,保护产权。目的在于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4、宜改则改,稳妥推进。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

 ★五大关键词

要点1、分类推进

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仍需控股”

按照行业和关键领域,此次混改的“分类”分为三类:稳妥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其中,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例如,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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