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住房保障的货币化,杭州出台指导意见
这个消息,对于渴盼广厦千万间的杭州人来说,也许会是一根引起变化的杠杆——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不一定要租住在政府兴建的公租房里,也可以拿着政府给的补贴,自己去别的地方租房。这个被提及多次的杭州试点“公租房货币补贴”,终于尘埃落定。
昨天《关于大力推进住房货币化保障方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炉,旨在推进杭州住房保障的货币化。其中除了明确杭州今年要选择一个区先行试点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外,另外还有两块内容更让人眼前一亮——
杭州将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合理引导被征收(补偿)人利用货币补偿款通过市场购买住房;
另外,政府还将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说得直白点儿,今后你的房子若被征迁,政府将鼓励你直接拿货币补偿,如果你拿着补偿款买房,政府还会帮忙牵线,以优惠的价格帮你预定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公租房货币补贴,先选择一个城区试点起来
根据《意见》,杭州将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租赁市场住房。
很多人会问:那么公租房的货币补贴怎么算?
基本原则是这样的: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的标准将按照货币补贴标准租金乘以家庭保障面积计算核定。针对保障家庭的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别化租金补贴机制。在2016年,杭州将先选择一个区先行试点。
杭州试点“公租房货币补贴”,其实是有全国层面的政策大背景的。今年年初,住建部发文《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意见》,明确保障性住房要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重,“补砖头”与“补人头”相结合。
而杭州目前的情况是,按照“十二五”规划杭州要兴建300万方的保障住房,目前公租房建设保有量已经超额完成,在总量问题得到解决后,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效率开始提上改革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