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最新消息

政策改革2018-08-08李一老师

近日,北京、贵州、青岛等多省市陆续发布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再次引发社会关注。事实上,自2007年深圳和上海浦东作为人社部批准试点首批试水公务员聘任制以来,江苏、河南、福建、湖北等多省都陆续推开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工作。然而,尽管已历8年实践,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争议却从未停止,“30万年薪”“全员聘任”“零淘汰”等话题既吸引了公众的关注,也考问着公务员聘任制的效果与出路。

在实践中,针对聘任制公务员的适用范围、任职期限等具体问题,各地亦有不同做法。笔者认为,作为提升公共部门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行政效能的有益途径,公务员聘任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深化是必然趋势。但是,科学合理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应当重点深化三个认识:第一,公务员聘任制宜针对部分特殊专业岗位而不必全员推行;第二,一般情况下,聘任制公务员应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第三,聘任制不能“包治百病”。解决我国公务员体制活力不足、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切实发挥“聘任制”的效用,要从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着力。

当前,一些舆论指出,聘任制公务员对前途感到迷茫;也有一些观点明确提出,为强化对聘任制公务员的激励,应尝试将聘任制与常任制公务员的“壁垒”打通,逐步实行常任制与聘任制的整合。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违聘任制的初衷,同时难以确保制度的公平性。

相对于传统的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的核心优势在于其灵活弹性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实践中,聘任制公务员既可公开招聘,也可视需要直接选聘,而无需经历考任制、委任制公务员所经历的严苛考试筛选;此外,受聘人员不必拥有政府工作经历,更无需在政府系统内部历经逐级晋升。这种特殊性一方面使得聘任制得以为政府机构吸引具有丰富专业积累的高端技术人才,另一方面也要求将对聘任制公务员转为常任制设立较为严格的限制,以免危及公务员招录中的公平公开原则。

公务员聘任制的路还要多长,多久?我们不得而知。但他们面对的养老问题确是可知的。除了基础社保外,商业养老保险的规划必须引起重视!

沃保网保险专家表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退化,面临的最大风险主要来自疾病和意外伤害。随之产生的医疗费用,则很可能会吞噬公务员的养老金,破坏他们的养老规划。全面的保障是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建议选择相应的附加险或进行产品组合,从而规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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