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热点?养老金缴费不足15年咋领取?中国人才网小编来为大家解读:
热点一:为何改革计发办法
按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存储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一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15年还是20年,基础养老金都一样,不符合权利与义务对应原则。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年限与实际领取年限有较大差距。按现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按新的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费就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更符合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限的实际情况。
热点二: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如何算
“新人新办法”: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放给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早晚直接挂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月退休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中人中办法”: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由于这部分人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金为:月退休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过渡性养老金+月调节金。
其中,前两部分的计算方法与新人相同。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过渡系数);月调节金标准2006年按130元发给,从2007年1月1日起,每年月标准减少13元,2016年1月1日后不再发给。
“老人老办法”:在《实施意见》实施前(2005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退职的参保人员。这些人仍按照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保险金,同时随养老金的调整而增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