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确定明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共分六档
12月26日,江西省社保中心公布了我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六档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后,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办理变更。
为解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以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进一步方便参保缴费和简化缴费经办程序,近日,省社保中心下发了《关于2016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发〔2014〕51号),公布了我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六档缴费基数,其中第一档为1550元、第二档为2325元、第三档为3100元、第四档为3875元、第五档为7750元、第六档为11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