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薪酬结构存在的问题

政策改革2018-11-28李一老师

我国公务员薪酬结构存在的问题

  工资、津贴、福利是公务员薪酬的三大组成部分。公众通常所说的工资,其实是泛指的货币化收入,是工资加津贴构成的工资收入。从改革开放之初到2006年前后,我国公务员薪酬结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低工资、多补贴、滥福利。此后至今,低工资、高补贴、隐福利则已成为我国公务员薪酬结构比例的突出特征,也是主要问题所在。具体来说,我国公务员薪酬结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项目设置不科学。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薪酬主要是由工资、补贴、福利三方面组成。但无论是基本工资分类,还是补贴项目设置,抑或是福利项目的类别,均存在诸多不科学之处。基本工资被划分为职务工资和职级工资两大类别,形式上虽然符合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但存在三个不科学之处:一是职务和职级之间分类差别不明显,职级应该侧重于能力、年资、技术职称、专业化程度等,但目前的职级设置高度依附和参照职务设置,成了变相职务;二是职务、职级工资差别未能适当拉开,香港最高行政长官的薪酬是普通公务员的27倍,但我国最高职务、职级与最低公务员之间的差别在10倍左右;二是档次差别低、晋级时间长,相邻职务、职级工资档次相差仅仅百十元,对公务员的激励效果非常差;三是职务设置系列上未能体现一级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差别。同样是正处级,一个管理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口的县长,与中央政府职能部门里面某个负责单项事务的处长,其职权职责相差巨大,收入理应更加向县长等一级政府主要首长倾斜。

二是结构比例不合理。

  我国公务员薪酬结构以津补贴为主,基本工资占总收入的比重在23%至30%之间,而各类津补贴要占到60%至70%。而世界上公务员制度成熟的国家,公务员的薪酬结构多数以基本工资收入为主,基本工资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70%-80%,津贴约占20%-30%,津贴通常包括工作津贴、生活津贴和地区津贴。基本工资占比低、津补贴占比高,造成许多不良后果,一是部分地区、单位和部门滥发津补贴,发放津补贴的资金来源许多都是私设小金库或者乱收费,甚至是滥用职权获取非法收入;二是进一步拉大了公务员薪酬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距,造成极端现象如同城不同薪、越艰苦钱越少、越基层越低薪、一省之内数倍差距,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公务员薪酬差距远远超过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等;三是造成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失衡,进一步加大了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难度。因为基本工资通常是中央政府统一规定、地方财政统筹,津补贴的发放办法和支出的责任则多数在省级以下地方政府财政,高补贴、低工资导致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失衡,在寻求地方财力扩张、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同上级乃至中央政府进行隐性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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