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央企薪酬改革方案高管限薪差异化

政策改革2018-11-28王华老师

  在8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份文件获得审议通过。

  对于央企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会议再度提到将进行调整,但同时也首度提出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且明确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会议还提出,要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

>>分类界定

竞争类、垄断类央企将区别对待

  国资研究专家、天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告诉记者,此次表态强调要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他认为,在谈论到底央企负责人薪酬该如何改前,首先要做好央企的分类界定。

  目前业内有声音称,未来央企将逐渐形成公益型与竞争型两种类型的国企。其中竞争型国企高管薪酬可参照市场标准并略低于市场,而公共服务类企业薪酬应参照公务员体系的标准。在祝波善看来,这只是一个粗略的划分,很多垄断性企业旗下仍然有竞争性业务,未来应具体到某个央企,根据其内部不同业务具体划分。以中石油为例,其上游的原油开采、中间的输管线等业务就是垄断性质,其薪酬设计可适当参照公务员体系薪酬标准;下游的炼油产品市场相对竞争性较强,薪酬设计应该依照市场来走。祝波善同时表示,央企的分类也将加速央企内部的重组。

  中国中冶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设计核心是激励和约束,需做好两方面的平衡,在改革方案下发后,公司也将根据政策对现有方案做出调整。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政治局会议明确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扭转了此前有声音认为央企调薪是一种惩罚性手段的说法。

>>任用体制

不能再当不了高官就当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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