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检验改革的勇气和智慧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处置后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近日,国家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引发各界关注。其中明确,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超过1500亿元。
有关专家指出,降低行政成本,减少财政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是公车改革的重要目的。而另一方面,在公务车数量大幅压减的情况下,如何更好保障公务活动顺利开展、提高办事效率,则需相关制度措施同步跟进。
据有关专家测算,目前每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包括司勤人员的工资、福利)每年至少在6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统计显示,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中占比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在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中,辽宁、天津、北京、山西等省市的公务车消费所占比重都超过了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