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人员称事业编人员7月起缴养老保险属误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那么是否意味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将开始改革?就这两个问题,人民日报记者7月1日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贯彻实施《条例》事关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十分关心,社会高度关注。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对《条例》某些内容的误读、误传,主要集中在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上。这位负责人说。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并且工资水平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挂钩,进一步体现事业单位特点,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性。
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条例》原则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明确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这位负责人强调:《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因此,社会上近期出现的认为《条例》实施之日即意味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开始变动事业单位人员将于7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等说法属于误读、误传。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这和《条例》实施工作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条例》自2016年7月1日实施,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实施。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对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地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正面引导,消除误解,防止恶意炒作,切实维护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