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

浙江高考2018-07-04三水老师

2018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请参考!

一、报到注册

(一)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8日,务请准时报到,不要早到或迟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提出书面报告,并附相关证明,向学院教务部请假(联系电话:0571-88018738)。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将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第四教学大楼门厅。学院将于9月8日在杭州火车东站设接待站,各汽车站设咨询点。新生到火车东站后,可乘学院接站车直接到学院。未被接站的新生请自行到学院报到,有关交通路线见本文第六部分。学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三)报到时请务必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

1.入学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新生可依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需迁移者户口迁移证必须经当地派出所盖章,杭州地区新生按规定不办理户口迁移,农村考生可在当地办理农转非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将无法落户。户口迁移目的地: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户口迁移问题咨询电话:0571-88018506。

3.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带(不要与志愿书一起封装、邮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交被录取的分院党委/总支进行接转;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原党组织封装,寄到被录取的分院党委/总支,注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分院党委/总支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入团志愿书等团组织材料一般随学生档案转移,若个别自带的请在入学后交分院团委;团员证可由新生自带,入学后交分院团委审核后进行接转团组织关系(如新生有自带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也在此时一并交分院团委)。

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住宿协议书。请仔细阅读住宿协议书中明确的事项,填写好相关内容,在办理学生公寓入住手续时上交。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8张(5张交分院,1张交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张交安全保卫部)。

上述证件和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不要放入托运的行李中,以便报到注册时使用。

二、费用缴纳

(一)缴费日期:8月15日至8月31日

(二)缴费金额: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的专业和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计算出每位同学该学年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总额,如学费总额超过已缴纳的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不足部分在下一学年收取学费时一并补收;如学费总额小于已缴纳的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结余部分结转至下一学年使用。毕业学年的学费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统一清算,多退少补。

备注:1.就餐费:为方便新生及时就餐,学院已在就餐卡中预冲值100元,请妥善保管该卡。

2.卧具费:自愿购买,先统一缴费,开学后选择放弃卧具的学生,经学院核实后统一退还费用。

3.体检费:学生进校、毕业各体检一次。

4.教材费:按照自愿原则,实行先统缴,每学年据实清算。

5.保险费:学生保险费90元/年。其中大学生医保60元/年(该项保险费240元/年,其中政府补贴180元/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30元/年。学生保险遵循自愿原则,经确认不参保或符合大学生医保免缴政策的学生在报到注册后由学院统一退费。免缴大学生医保保险费须由学生自行提出申请,申请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三)缴费方式:工商银行联名卡(详见使用说明)

学院把工行联名卡随同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新生,请务必仔细阅读“工行联名卡使用说明”。联名卡启用后,请在规定的缴费日期内将应交的学杂费足额存入联名卡内。学院将委托工行在8月20日起开始扣缴学杂费。

(四)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杭州艮山支行:

孔繁星 0571-86413996,13588123684;

倪  军 0571-85199805,13958072510;

浙大城市学院计财部:

胡老师:88018796,殷老师:88018720

2.更多信息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zucc.edu.cn)

特别提示:请勿通过其他银行或邮政储蓄汇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可以帮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年。贷款利息在大学四年期间由政府全额贴息,毕业时如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可在毕业后由本人按个人实际所贷金额按季度分期归还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借款期限不超过毕业后四年。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务必如实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贫困证明(附有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借款人借款申请说明(写明家庭经济状况、贷款意愿、还款意识体现——还款承诺、诚信认识等);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在复印件上签字);4.借款人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5.家长意见书(督促按时还款,家长本人签字);6.借款人户籍证明。以上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上述材料在报到注册后交至所在分院相关负责老师处。

(二)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学院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定后还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四、学生保险

我院学生已统一纳入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实行市级统筹,享受普通门诊、住院保险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同时,商业补充保险作为大学生医保的补充,是大学生医疗的重要保障之一。为使学生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后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学院建议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医保和商业补充保险。学生可通过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查询大学生医保的政策规定,也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咨询相关问题。

五、始业教育

(一)9月8日—9月12日为始业教育时间,内容有开学典礼、专业教育、选课培训等。

(二)为加强学院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推进家校合作,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各分院将组织召开新生家长会,请家长务必出席。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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