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按学校规定的入学日期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暑期学费缴纳及开学报到日程安排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l.zjtcm.net)—“学生管理与思政”中的通知。
3.迁移户口同学报到时请携带好《户口迁移证》(户口是否迁移原则上遵循自愿原则,定向生不迁户口,迁入地址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员、团员请携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党组织关系外省请转入浙江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4.入学后拟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同学,可提前办理好由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参考表格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l.zjtcm.net)—“下载专区-管理下载”栏目下载。两者都需要办理者,需要准备家庭经济证明原件2份。
5.入住校园公寓,生活用品(被褥、洗漱用具等)自备。新生原则上全部住校,一般不予以申请校外住宿。考虑到规培研究生住宿时间可能不同的特殊情况,请规培研究生务必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学生公寓住宿一个月或是一学年。回复邮件截止到7月10日。没有收到邮件的将自动默认为需要住宿一年,中途不予以退费处理。电子邮箱地址:86436702@qq.com;7893621@qq.com.如有疑问请与公寓中心张老师、吴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1-86613637。
极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校外住宿的同学(包括仅在学生公寓住宿一个月的规培研究生),可下载填写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l.zjtcm.net)—“学生管理与思政”《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暂行)通知》(2016.5.23)中的申请材料(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工作用表中的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研究生自行住宿协议书、住读研究生自愿外出居住申明书),本人及家长签名后于报到当天将以上申请材料上交学院,由学院及研究生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