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经过31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奋力建设,目前,学院总体办学水平和实力位居全国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前列,是全国司法警官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一所省部共建院校、唯一一所开展警察类专业省内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院校,是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学院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建有良好办学基础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36亩、建筑面积16.7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390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050万元、纸质图书48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
建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有教职工396人,其中高级职称105人(正高34人);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青年教师16人、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17人;近十年,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8项、科研成果奖5项,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0项,出版专著63部、教材113本。建有一批高水平的专业与课程,建有专业12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5个、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3个、浙江省监狱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2个、浙江省特色专业9个、浙江省优势专业3个;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4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0门。毕业生成为全省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中坚力量,现有在校生3466人,累计为浙江省及部分省市区政法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培养输送了19221名毕业生,其中浙江省监狱和戒毒单位一线民警中,学院毕业生占到了70%,担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约占全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数量的55%,担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达13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