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的学费标准严格按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临床医学、环境设计、土木工程、建筑学等专业的学费为22000元/生·年;金融学、会计学、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专业的学费为20000元/生·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工业设计专业的学费为19000元/生·年;城乡规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日语专业的学费为17000元/生·年;其余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生·年。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1999年4月,是浙江省首家进行高校体制改革试点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同年12月,获得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最高等级评价。2010年7月,学院被授予首批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
学院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设有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法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生命医学学院和机械与建筑学院等6个下属二级学院,4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近万名。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长由宁波大学校长担任。
根据宁波大学与慈溪市签订的有关协议,双方将共同出资在慈溪市科教园区举办的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校园规划占地800余亩,一期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在校生规模1万人以上,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校园一期建设,力争在2018年9月完成迁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