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你的大学生活马上就要拉开序幕啦!为了方便你顺利来校及办理入学手续,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哦!并按《须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嘉兴学院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平湖校区)
一、报到时间地点
请新同学持录取通知书,于9月17日到嘉兴学院平湖校区(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办理报到手续,请勿提前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向平湖校区学工办提出延期报到申请(联系电话及传真0573-85564666和85235978),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而又未续假者,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并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注:报到当天还将进行证件照采集,请注意着装整洁。
二、交通
新生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自理(若坐火车到嘉兴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享受从出发地至嘉兴的火车票半价优惠待遇)。抵嘉兴后请到嘉兴市汽车客运中心(或北站)转乘汽车到平湖市。报到当天,学校在平湖汽车客运中心设立“新生接待站”(接站时间为7:30至17:30)。同学们也可在汽车客运中心坐9路公交车到“嘉兴学院平湖校区”站下(若在平湖汽车北站下车的同学可坐出租车到校区)。
注:报到当天私家车进入校门后服从校方交通指挥,请有序停放,避免交通堵塞。
三、户口迁移
根据政策规定,入学新生可以不迁户口,也可以将户口迁入学校。
1.不迁户口者,入学时更方便,只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即可。
2.迁移户口者,入学时还需随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未办身份证的只需带户口本)。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嘉兴学院平湖校区集体户”。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份证号码、户口专用章不可漏盖。户口迁移手续统一在报到时办理,事后不予办理。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区的,毕业时迁出至工作单位等,中途不接受转移。
3.户口簿(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证明是同一人。
四、党员、团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浙江省内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直接转入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为“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浙江省外介绍信抬头为“嘉兴市委组织部”,由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收。团员组织关系由原中学或乡镇团委通过团员证转出,报到时凭团员证转入嘉兴学院平湖校区团委。
五、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般在家庭所在地银行办理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办理有困难的,进校取得学籍后,可在校提出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仅贷学费,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年。
需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格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拆下填写)和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
六、新生注册
新生报到后按规定凭学费、住宿费等收费凭证到各所在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七、新生体检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材料和身体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并予以退回。
八、新生缴费
新生应在报到前缴纳下列费用,详情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