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改革解读

浙江高考2018-06-01王华老师

1.学校为什么要进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和实践“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拓宽学校人才选拔渠道,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自1993年以来,根据人民警察综合素质要求,一直不断进行招生改革,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在内的综合测试,招生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经过22年的实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测试招生工作体系,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多元综合结果录取经验。

因此,学校决定从2016年起,所有公安专业的招生,采取高考文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评成绩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

2.为什么学校所有的招生计划实行“三位一体”招生

答:一是人民警察综合素质的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为公安专业,学生毕业后97%以上学生都是人民警察,他们共同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因此,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二是我校22年的招生改革,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招生综合测试体系,为所有招生计划实行三位一体招生打好了良好的基础。三是落实国家招生改革政策,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学生走向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拓宽学校人才选拔渠道,不断提升生源质量的需要。

3.2016年学校招生报名具体时间?

答: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4.2016年招生综合测试具体时间?

答:综合测试时间如下:

5.学校实行“三位一体”改革后,报名条件有什么变化?

答:“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后,新增“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其他报名条件,截止目前,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具体可查阅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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