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考生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杭州师范大学所属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报名条件、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播音与主持类艺术高考报考证;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舞蹈类艺术高考报考证;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中学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
5.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6.考生体检要求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以外还需符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七条2016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为165人: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5人,招生批次为艺术类二批提前批;舞蹈表演专业10人,招生批次为艺术类二批提前批;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120人,招生批次为文理类二批提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