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近日制定《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哪些考试科目?何时开考?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选拔模式
实行全科学考(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考试
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文/理);
6月8日上午:综合(文/理),下午:外语;
6月9日上午:自选模块。
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3月和9月。
考试类别及科目
实行分类考试。
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
自选模块
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选修模块(每门课2个选修模块)共18题(每个模块1道试题),由考生任意选答6题。
技术科目(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成绩既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又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第。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英语听力考试实行全省统考,具体按“三项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
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听力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规定执行。听力残疾考生信息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近日制定《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哪些考试科目?何时开考?下面为你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