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
乙方:
甲方将**工程交给**(项目经理)施工管理、其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负责组建 室内装饰工程项目部、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工程质量:。
工程造价 元。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和建筑装饰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
2、负责公司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协助乙方搞好工程施工。
3、参与工程预、决算造价,材料订购的确定。
4、为项目部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项目,办理现场施工所需的各类施工手续,为施工队伍提供必要的施工机具。
二、乙方(项目经理)应承担如下责任:
1、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和建筑装饰业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企业(甲方)的利益,对工作尽职尽责。
2、履行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确保企业(甲方)下达的各项质量及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3、确定项目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和效益的要求。
4、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解决过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保质、如期、安全、低耗完成、做到文明施工。
5、接受企业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工作情况,参加业主和监理公司召开的协调会,并主持每周的工地例会几质量评定会。
6、负责工程造价的索赔、现场签证和工程进度款的催收、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条:双方权益:
一、甲方权益如下:
1、 确定项目工程责任人、并签订本经济责任书。
2、 监督乙方履行本经济责任书。
3、 当项目经理丧失对项目工程管理能力,或不能正常履行本经济责任书所明确的责任、义务时,依据公司管理办法,企业法人可确定新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