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门前三包责任书

责任书2018-10-12王新老师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市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韶山新形 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 卫生管理,共同把韶山建设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文明、卫生城市,按照 《韶山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甲乙双方就城乡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 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 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

  1、有单独院落的单位必须自建垃圾池,不得委托非环卫专业车辆清运垃圾; 无单独院落的单位,要自备斗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并放置在马路可视范围之 外,安排专人送至垃圾中转站。

  2、责任区内环境整洁,不得有乱扔乱倒垃圾和废弃物的行为。

  3、责任区内各门店和居民必须自备垃圾桶,垃圾桶应当放置在门内,并定 时定点倾倒。

  (二)包绿化:确保花卉、苗木无偷盗,无人为损坏、践踏。如遇大雪,应 及时清除树枝、路面和人行道积雪,确保树木安全和道路畅通。

  (三)包秩序:即确保果皮箱、下水井盖、人行道板、坐凳、路灯等市政设 施无人为损坏、偷盗和污染。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 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乙方应分层次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书(乡镇村/居委会组住 户)。

  三、乙方必须分层次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书(乡镇村/居委会组 住户),并监督、督促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如乙方未落实上述责 任,将纳入年度考核评比计分。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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