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院校(甲方):
实习单位(乙方):
实习学生(丙方):详见附页
为加强甲方的实习学生在校外实习的管理,确保实习学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实习任务,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实习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的有关安全事宜,明确责任如下: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带队老师每天按规定的实习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2:30)集合实习学生、清点人数,带领学生排队进入实习场地。
3、应有至少一名老师在实习场地,负责及时处理实习学生的有关请求以及和乙方的有关信息沟通工作。
4、带队老师每天晚上(原则上9:30)到学生宿舍清点人数,保证实习学生按时就寝,杜绝夜不归宿现象。
5、负责实习场地及住宿场地以外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实习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确保外出期间的安全。
7、负责实习学生因违反国家法律或厂规厂纪而发生的纠纷、事端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处理。
8、负责实习期间实习学生请假的审批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告知实习期间的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实习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2、负责实习场地的考勤工作,清点实习人数,并作好记录。
3、负责实习场地及住宿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实习场地及住宿场地的安全隐患。
4、应实习学生要求,做好学生公寓住宿人员贵重物品的寄存管理工作。
5、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及意外事故的,协助甲方及时救助。
6、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实习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不得打骂学生。
三、丙方责任:
1、实习期间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2、实习期间应服从甲方带队老师的管理。个人有事情处理或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向甲方带队老师报告;请假需向带队老师提交书面申请,应经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由个人负责。实习学生请假期间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安全责任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