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上下班期间,路途较远的教师,应乘坐公共汽车,严禁骑摩托车和电动车,严禁搭乘各种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7、安全上网,坚决与通过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作斗争;要远离色情网站,不要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8、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在校内更不能酗酒、赌博。 9、上班期间,若非工作原因,无辜不请假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二、维护学生安全工作职责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师要认真参加值周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参加危险性活动。周五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4、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无辜擅自离开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该任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6、任课教师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领导,并妥善处理。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9、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