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招生资讯2018-11-08王华老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发展优势学科,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对电子信息、建筑规划、经济管理和环境材料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70人(占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建筑规划类、经济管理类和环境材料类。

2、招生专业/专业类及计划数:

专业类别
(计划数)
科类专业/专业类名称
电子信息类
(25人)
理工电子信息工程(实验班)
理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班)
理工软件工程(实验班)
理工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学费6万/学年)
理工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学费6万/学年)
环境材料类
(10人)
理工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工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班)
建筑规划类
(15人)
理工建筑学(五年制)
理工城乡规划(五年制)
理工工业设计
文史工业设计
经济管理类
(20人)
理工金融学
理工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学费6万/学年)
理工会计学
文史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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