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截止1月10日

招生资讯2018-11-08李天扬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2015自主招生报名截止1月10日

本网讯 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报名已经开始,截止日期为1月10日,初审结果将于1月15日公布,笔试时间为3月8日。

选拔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分为校长直荐、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三种。

1、校长直荐

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优秀重点中学发放校长直荐表,由校长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2、中学推荐

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3、学生自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报名程序进行自荐: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已完成科目)成绩全部为A;

(2)在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上海市高中数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或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4)高中阶段参加下列作文比赛并在总决赛中获奖:“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 ;

(5)在其他方面(如学术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1、校长直荐、中学推荐的考生使用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学生自荐须先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卓越教师计划”只有上海、浙江考生可报考,其他省份考生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31日 -1月10日。

2、报名表经本人签名确认后,报中学审核同意、盖章。

3、于1月1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报名材料用EMS特快专递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 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62):

(1)报名表原件(本人签名确认、中学盖章);

(2)学生自荐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上海生源考生由考试院提供,本人不需提供),或其他特长及能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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