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华中科技大学国家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办法

招生资讯2018-11-08李一老师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办法

为培养具有浓厚学术兴趣、强烈创新意识并有志于投身光电信息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我校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将选拔学习优异且极具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

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是国家高等教育改革首批17个试点学院之一,是华中地区唯一的试点学院。学院现有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和二级学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在2016年的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

学院现有教授41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63人,其中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3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7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2人。同时,学院和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联合建设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国家实验室的师资队伍群对学院人才培养形成了有力支撑,包括7名兼职院士、3名“973”首席科学家、9名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强大师资形成了人才培养的合力。另外,学院还建有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两个国家级科研平台。

学院拥有一流的教育教学资源。2003年学院成为教育部和科技部两部委联合授予的第一批9个“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之一,2007年获批教育部“面向群体创新人才互动式培养实验区,2016年获批国家试点学院。试点学院建立以来,努力贯彻和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系列化核心课程建设为核心,以自主学习为导向,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为标志,通过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省、湖南省省级示范中学的理科高中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高中阶段成绩在省级示范中学年级排名前10%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学生。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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