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考体育评分标准,2019年桂林中考体育评分细则
素质教育在学校体育中的实施,对学校体育教育评价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桂林中考体育在教育方面得到很多关注,学生学习成绩好不能作为唯一的标准,很多桂林中考考生关注2019年桂林中考体育评分标准以及桂林中考评分细则,本文高教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桂林中考体育评分标准及细则相关知识,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关注桂林中考官方发布的体育评分细则。
㈠凡身体健全的初中毕业学生,必须参加体育集中统一考试,并在半天时间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
㈡因临时伤、病而不能参加集中统一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表2),各县考生具有县人民医院证明,市区考生须有二甲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报市(县)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考办")批准,可不参加集中统一考试,但必须参加补考。凡申请缓考的考生,如在补考时伤、病未愈,则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经学校申报,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12分计分。
㈢因伤和疾病既不能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又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表3),各县考生须有县人民医院或二甲医院证明,市区考生须有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含医院就诊病历、住院资料、检验报告单、X光或心电图或B超检查等辅助检查资料),经学校同意,上报市(县)中考办,市(县)中考办聘请医学专家鉴定后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和补考。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12分计分。
㈣因患先天性疾病、重大特殊性伤病不能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又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先天性特殊疾病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表4),各县考生须有县人民医院或三甲医院证明,市区考生须有三甲医院证明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含医院就诊病历、住院资料、检验报告单、X光或心电图或B超检查等辅助检查资料),经学校同意,由市(县)中考办组织医学专家鉴定,必要时请申请免试的学生到指定医院复核确认,经市(县)中考办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和补考。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36分计分。
㈤身体残疾的考生,平时正常上体育课,且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残疾考生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表5),且具有经市(县)残联审批办理的残疾证,经学校同意,经市(县)中考办面试学生后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60分计分。
㈥凡经市(县)中考办批准免予体育考试的伤、病、残考生,有关证明材料须存入本人档案,供录取学校参阅。
㈦如考生在集中统一考试中受伤,确实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请主考确认,并经主考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未考项目的补考(但仍须在半天时间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未考项目的成绩按补考实际成绩计算,已考项目按前次成绩和补考成绩中的低者计算);如考生在补考中受伤或在集中统一考试中受伤未愈,确实不能参加补考未考项目考试的,须报请主考确认,并经主考签字同意后,方可按补考未考项目最低分标准4分计分(已考项目按已考成绩记分)。
㈧考生凡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弄虚作假、未经许可无故不参加集中统一考试等行为之一者,取消体育考试资格,体育考试成绩为零分。各项目考试检录处点名三次不到者,取消该项目的考试资格,该项目成绩记零分。
女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