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1、各县区招生部门、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
2、今年全市报考“3+4”本科院校的考生于7月2日—6日在网上填报志愿;报考中高职学校的考生于7月7日—15日在网上填报志愿。主城区及下花园区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于7月2日—6日由学校组织填报志愿。各县区、各学校要做好填报志愿的辅导工作,并严格核对考生填报志愿信息确认表,确保每一位考生志愿信息填报无误。
3、考生填报志愿可兼报各类学校,不加类别限制。
4、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各县区公布本县区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市考试院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
5、“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不划定分数线,按志愿全部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