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者总是愿意看到自己的基层员工积极工作。因为积极的充满活力的基层员工是企业达到较高生产效率,维持良好经济效益,保持自身竞争力的重要保证。那该如何调动员工积极性呢?这是企业,乃至人与人之间的雇佣关系自出现以来扮演雇主角色的人们一直在考虑的问题。调动积极性的办法多种多样。但是,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这却是一个需要慎重思考的重要问题。经常有一些企业对基层员工积极性的调动不足甚至是出现严重问题,这里的原因往往是在于领导者对什么是员工积极性的含义缺乏深究或者自以为是,以至于其所采取的调动基层员工积极性的措施更是无的放矢。
员工激励的最直接手段就是进行物质激励,即通过物质奖惩的方式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奖励的方式主要有绩效奖金、福利、股权、津贴、补助等。人们社会活动的基础就是物质,获得更多的收入,得到更好的待遇往往能激发人们工作的激情,所以物质激励一直以来都是企业实行的一种激励模式。但在实践中,不少单位在使用物质激励的过程中发现随着时间延长,员工涨工资后的热情会逐渐消退。因此企业往往需要不断重复加薪刺激来激励员工,最后导致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达不到预期效果。
还有些企业在物质激励中为了避免员工内部心态的失衡实行绝对公平的原则,极大地抹杀了员工的积极性。因为这种绝对的公平主义让勤奋者与懒惰者没有了差异,平均等于无激励。事实上人类不但有物质的需要,更有精神方面的需要。有时候重赏反而会带来相反的作用,因为高额的奖金会使大家彼此封锁消息,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不会正。因此单纯的物质激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其结果就是,我们千方百计调动积极性,而真正被调动起来的并非是员工积极性,而是员工对金钱待遇的执着追求,或曰欲望。
那么在激发一线员工积极性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作如何的思考,怎样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呢?
第一,企业要对员工自身的能力进行分析
激励是为了让员工能够更好的完成既定任务。但是,完成任务的前提是这个员工能够胜任而且在可预期的将来能够通过激励的手段挖掘出更大的潜力。这里就需要企业初步判断员工是否具备其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如果具备而且具有较大的可开发潜力,那么激励政策才能行之有效。但如果员工的能力与企业要求有较大差距甚至是完全不能胜任时,最好的办法是换人,如果员工的能力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在可预见的未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手段能够予以提高,则可以通过培训和辅导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