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奖惩制度范本

员工管理2018-10-15王新老师

一、职员的奖励

  1.嘉奖:由职员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职员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3.特别奖:由职员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职员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五、职员的惩罚分为五种

  1.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职员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2.批评:由职员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3.记过:由职员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4.降级:由职员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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