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制度
1、根据销售部销售员的营业能力、工作实绩、出勤状况、劳动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
1)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到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2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历,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2)二级:有半年以上销售工作经历,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曾由于不当行为严重损害企业利益者不能定为二级;
3)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2.员工薪金为月薪制,由基本工资和津贴构成。
3、工资等级的确定和升降,根据考核的结果,在每年2月、5月、8月、11月进行。对业绩显著低下者,要适当降级。
4、销售津贴以班组成为对象,根据本公司考核办法,用下述方法支付:
1)对突破销售目标的班组成,每得一分增加△△元;
2)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班组成,每得一分增加△△元;
3.)具体支付时间确定在次月薪金发放日;销售人员每人每月付给△△元销售津贴,凡旷工一日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不发给津贴。如果是由于生病或其他难以避免的原因造成迟到、早退或旷工,经过上级主管批准,可以照常发放。
5、薪金的支付时间和方法如下:
1)薪金的计算截止到每月20日。25日是发放日;发放日为节假日时,建设项目验收规范(13个doc)改为前一日或次日发放;
2)月中进入公司者和中途退职、复职的情况下,按实际工作日对月标准工作日所占比例计算;每月计算基准日定为30日;
3)工作实债不佳或出勤状态差的职员,最多发给基本工资的90%。
二、销售人员奖励管理制度
(一)1.提供公司"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二)1.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