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四、程序内容
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