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印发的《河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逐步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综合奖补。
逐步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当地入园儿童实际,逐步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按程序和相关规定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综合奖补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综合奖补。
到2020年,各县(市、区)在城区公办幼儿园达到2所以上
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等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到2020年,各县(市、区)在城区举办的公办幼儿园达到2所以上。
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
各县(市、区)要加强乡镇中心园、村幼儿园建设。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
要充分利用农村小学的网点优势,建设农村小学附设公办幼儿园
没有小学的村,要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服务人口0.3-0.5万人”的原则,通过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形式建设村幼儿园。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