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将建立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动态调整机制,今年12月底前报送公办园收费调整意见。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指导价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到2018年12月底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75%以上。
近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7年各地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8%以上。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学位购买、学前教育奖补、普惠性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设施设备配备、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园长和教师培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
收费标准
11月底前完成公办幼儿园成本核算
沈阳市将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动态调整机制,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公办幼儿园成本监审、核算成本价格,1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意见。按照“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保育教育成本、政府投入、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使保育教育费标准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合理相关性。
对于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由相关部门以合同约定、政府指导价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解决“入园贵”
政府和家庭分担办园成本
2018年底75%幼儿入普惠园
完善现有的学前教育奖补政策或研究出台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政府、家庭合理分担办园成本的机制,逐步解决“入园贵”的问题,切实维护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的良性运转。
2018年12月底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53%以上。
探索提高政府在农村办园成本中的分担比例。2018年12月底前,政府对农村幼儿园的运行投入占比达到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平均收费水平的60%以上,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