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教育局: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调整苏州市幼儿园级类评定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7〕54号)和《苏州市幼儿园评级定类考核标准的通知》(苏教基〔2011〕49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6年12月10~12日,对申报2016年下半年度“苏州市优质幼儿园”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估,并下发整改通知,幼儿园依据整改意见认真制定了整改计划,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整改并加以落实。按照评估程序,我局对幼儿园整改结果进行复审和公示。现确认苏州工业园区新娄幼儿园为2016年下半年度“苏州市优质幼儿园”。
希望通过评估的幼儿园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文件精神,树立更高目标,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有效提高办园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