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办理条件
1. 办理人按要求参加医疗保险;
2. 办理人为长期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或老年居民。
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办理所需材料
1. 领取并填写《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安置地户口本或一年以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 医保手册等。
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办理流程
1. 在安置地选择1—3家定点医院盖章,再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盖章(所选择的定点医院须是医保参保地上全国联网异地结算的定点医院);
2. 将上述材料递送给市医疗保险处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即可。
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办理注意事项
1. 办理人员必须是医保参保地的退休职工;
2. 办理人员在外地生活应该提供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等证明;
3. 定点医院确定后不能变更;
4. 办理异地安置后,《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个人账户金在下年度7-8月返还给单位或个人。
5. 已办理了异地安置到统筹区外手续的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住院的可办理异地安置取消手续,未办理取消异地安置手续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按转诊转院的相关支付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