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全文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医疗服务价格尚未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调放结合。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科学核算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总量,优化医药费用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坚持协同配套。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政策合力。
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正确处理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提高群众受益水平的关系,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坚持稳步推进。加强整体谋划,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及时完善政策,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