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政策,泉州大病医保范围救助政策

医疗保险2018-07-12李天扬老师

以下是2016年泉州市大病医保相关信息

今日泉州网2月19日讯福建泉州市低保户遇到特重大疾病,困难家庭如何申请临时救助?泉州民政局等部门提供哪些救助渠道?今日泉州网搜集了泉州医疗救助最新制度,为市民了解政策和办事使用。

2016年泉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规定 重大疾病低保救助申请

2016年泉州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按照2015年以前执行的医疗救助政策,泉州民政部门主要对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革命“五老”人员(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等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救助。

2015年1月,《泉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规定》出台。新规定相对于原暂行规定,主要变化如下:一是新增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听力、言语、多重重度残疾人在内三类重度残疾人,以及独生子女死亡及独生子女伤、病残(依法被鉴定为三级以上伤病残)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简称为计生特殊家庭),新增的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享受的救助标准将等同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二是调整第一类救助对象范围。明确将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作为特困人员列入第1类对象,并增加孤儿为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同特困人员。三是增加与其他医疗保障或救助政策的衔接。明确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大病保障等相衔接的病种,以及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其救助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四是明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

根据2016年福建省最新发布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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