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建议稳定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最新消息

医疗保险2018-06-14李一老师

2016年泸州建议稳定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最新消息

泸州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说百姓话”成为许多代表恪守的一条重要原则。在大会收到的各项建议中,“关注民生细微处”成为最大的热点。

城区公交限时免费换乘

建议人:市人大代表赵明

现状:近年来,我市城市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泸州周边的成都、重庆等,实行了公交限时免费换乘。随着泸州城市规模的扩大,市民换乘几率越来越大,实行公交限时免费换乘,可进一步提升泸州城市形象,较大程度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建议:逐步推行公交限时免费换乘。建立公交限时免费换乘的经费预算,具备了公交限时免费换乘条件的无人售票车可以作为逐步推行的首选进行试点。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交免费换乘的试运营方案。

解决有关农村医保问题

建议人:市人大代表海勇

单独征收商业健康保险费

现状:2016年,泸州市统一推行了由政府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商业健康保险(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说规定了“政府引导、公司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但同时也提出了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宣传、同步征收的工作要求。由于理赔环节繁琐等原因,商业保险在群众中的信誉度并不高,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征收工作推行困难,让群众产生误解,反而影响了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工作。

建议:鉴于老百姓接受一项新的制度需要一个过程,建议从2017年起,对商业健康保险费实行单独征收。

稳定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现状:近几年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到2016年已达到最低120元/人·年,并且要求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就叙永县来说,农村家庭人口少则五六人,多的有十余人,要一次性拿出六七百元甚至千多元参保,确实非常困难,部分家庭无奈只得放弃;而且年年都在上调缴费标准,群众更是觉得难以接受。

建议:为减轻群众参保费用负担,巩固参保率,建议在一定年限内,稳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逐年增加政府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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