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将提高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同时,这项保险的个人缴费基础也将提高30元,筹资标准提高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望达到75%左右。
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时,为了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6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6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