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本月底截止
从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获悉,目前,2016年度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接近尾声,已经完成征缴任务的社区居委会,停止办理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统一集中到所在各区保留征缴点进行缴费。社保部门提醒广大市民,12月是城镇居民医保费的核账工作时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请于11月30日前前往指定地点缴纳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费,以免明年医保待遇受影响。
记者昨日走访发现,目前海口多个社区居委会已停止办理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的业务,尚未办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去四个区指定的保留征缴点进行缴费。许多居民对此难以理解,认为自己跑了冤枉路。每个社区都有征缴任务,11月15日后,已经完成征缴任务的社区居委会可以暂停征缴工作,告知辖区居民去区里保留点缴费。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有关负责人称,各区具体的保留征缴点由各区社保中心确定。
据了解,2016年度海口市预计有150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次征缴的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50元。
四个区保留征缴点地址及电话
晋江村433号(美兰区政务中心二楼),65357926
美兰区
文庄路8号区人社局办公楼二楼,65855796
琼山区
城西路新华陶瓷市场三楼仁里南社区居委会,66892329
龙华区
海口市秀华路4号(国税楼三楼),68666725
秀英区
(注:各区社保中心指定的保留征缴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正常上班,广大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务必于11月30日前前往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