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新政明年实施
个人缴费不增加 待遇水平有提高
日前,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明年起将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开展提高城乡居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二类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由今年的65%调整为70%。
据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于今年11月1日起开始,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50元,二档80元,个人缴费标准与去年相比维持不变。新政策实施后,二类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70%,较去年提高5%。此外,明年起开展提高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将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纳入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治疗上述重大疾病的限定费用(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