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正式施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

医疗保险2018-11-28李天扬老师

潍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 2016年正式施行

  10月30日,山东潍坊市举行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展情况,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将并轨,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整合后,广大市民就医更加便捷。参保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障碍化就医。2016年,居民个人缴费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110元,二档每人每年200元。

潍坊2016年正式施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
二档报销比例高住院限制小

  8月6日,我市出台《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市统一管理、统一经办、待遇一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这项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016年,居民个人缴费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110元,二档每人每年200元,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缴费档次。从今年9月起,我市居民开始缴纳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至11月30日结束。

  对于一档和二档缴费待遇的差别,市人社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魏明说,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就医范围不同。选择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选择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可任意选择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经二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二是报销比例不同。选择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70%;选择一档缴费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三级经转诊)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同样情况下,二档比一档的报销比例高10个百分点。魏明介绍说,人社部门鼓励城镇居民和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村居民选择二档缴费,享受较高的医疗保险待遇。

  整合后,参保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障碍化就医,出院时只需与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即可。

  市人社局还建设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目前系统已建成,从明年1月1日起,将为我市居民医保政策实施提供网络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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