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启动
近日,从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表彰暨2016年度工作部署会上获悉,2016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与往年政策不同的是,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以上;省市、县、乡级定点医院住院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提升为60%、65%、70%;门诊统筹、门诊规定病种及住院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支付限额为4.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每人每年6万元,有效地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