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江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那么江门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怎么调整的呢及调整方案是什么?高教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江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注:本文来源网络,内容务必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为准!
从江门市人社局了解到,江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水平将上涨5%左右,2017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均可享受此次调整。这是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及国家规定而作出的调整。
据江门市人社局介绍,本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结合公平与效率。在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加发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在挂钩调整方面,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
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例如,缴费年限为30年,则缴费年限挂钩标准为:30年×1元+(30年—15年)×1元=45元。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至于倾斜调整方面,首先是向高龄人员倾斜,对2018年6月30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发放);对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在此基础上,对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基数);其次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