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宿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那么宿迁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怎么调整的呢及调整方案是什么?高教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宿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注:本文来源网络,内容务必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为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宿城区进行调整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参加宿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按以上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