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佳木斯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

养老金计算2018-09-03王华老师

2018-2019年佳木斯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那么佳木斯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怎么调整的呢及调整方案是什么?高教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佳木斯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注:本文来源网络,内容务必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为准!      

近日,黑龙江省人社部门发布了2018年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具体如下:

1、调整对象。2017年底前退休的人员,也就是说,2018年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在本次调整的范围之内。

2、调整标准。月平增幅为基本养老金的5%。注意,是平均值,具体到某一个人的多少,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定。

3、具体标准。同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三者累加就是您本资调整的具体金额。

其中的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也就是说,只要您是2017年未退休的人员,那么本次肯定都会增加40元的。

其中的挂钩调整:分成两块。一个是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举个例子说,假设您是1980年参加工作,2015年办理的退休,那么,您的个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为35年,那么会增加35*2.1=73.5元。另一个是 与您现在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在现在的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增加0.5%。例如现在是3000元,那么,本次会增加45元。

其中的倾斜调整:只是针对一些特殊人员,如:

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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