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丹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那么丹东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怎么调整的呢及调整方案是什么?高教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丹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注:本文来源网络,内容务必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为准!
7月18日,记者从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敲定,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自2018年1月1日算起,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2005年以来的第14次调整,是我省首次实行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标准调整。养老金上调包括哪些人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涉及的人员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企业退养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具体怎样调整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
1.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2.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3.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4.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参照此标准执行)。5.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方案养老金上调包括哪些人每人每月增加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