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1】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
(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
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
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长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2】
领取方式
个人参加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该保险养老金计算与职工养老保险一样,其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等)
市本级(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年缴标准分别是10312.80元、8251.20元和6187.20元,双阳区分别为7164.00元、5731.20元、429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