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此次上调涉及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多领105元。这也是河南省连续第11年上调养老金,本次上调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河南省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根据河南省情况,首先,在定额调整方面,涉及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其次,挂钩调整办法会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养老金:
一、参照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但当月暂时未领养老金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无论定额调整,还是挂钩调整,都是同时增加。也就是说,本次上调后,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多领105块钱。”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挂钩调整办法,旨在体现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基本理念,借以鼓励民众积极参保。适当倾斜:65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每月最多再增加90元
通知中还指出,在上述两种上调办法的基础上,还将另外适当提高几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也就是“适当倾斜”办法。
首先,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