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养老保险新政策出台,已经开始不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
去年,养老保险的政策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满60周岁是交费年限未满15年,无论何时参保,都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可见,这项补缴政策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是非常好的。而在2018年1月1日起,这些政策开始停止执行。即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关于补缴的费用,一般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补缴20%,满45岁的男性、满30岁的女性农名,最高能补缴10年;而满60岁的男性满55岁的女性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虽然在2018年已经不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所以,建议大家最好是按月进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后并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养老金。
不过,从现在开始,有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行不允许农村居民一次性补缴社保了,如果您知道有相关政策,还是要尽量把握好哦!
三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一、第一类属于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缴费标准为183.29元/月,这个补缴费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高的;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60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841元/月,65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1746元/月。
二、第二类属于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在工作经历方面无限制性要求,但是缴费标准比较高(893.6元/月)年递增5%,按此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的费用为23万元;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60周岁首次可领取退休金1496元/月。
三、第三类属于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人员,可在工龄产生地自愿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最低缴费标准为427.8元/月,按此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的费用为7.7万元;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50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745元/月,60周岁首次可领取退休金809元/月。